委员建议:降低餐饮企业税费负担

发布时间:2014-03-04

文章摘要:[摘要] 当前餐饮业税率过高、结构不合理、各种收费项目繁多,税费负担十分沉重。餐饮业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12种涉税项目。与我国对比的是09年法国经济下行果断将餐饮增值税下调,促进经济增长。

[摘要] 当前餐饮业税率过高、结构不合理、各种收费项目繁多,税费负担十分沉重。餐饮业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12种涉税项目。与我国对比的是09年法国经济下行果断将餐饮增值税下调,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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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餐饮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各行业中起步最早、开拓发展最快、收效最明显、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餐饮业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历程走过了具有历史性、跨越性和巨变性的30年,在行业规模、企业水平和社会地位影响和经济拉动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业人员约2200万人,餐饮网点总数达到500万,成为了拉动我国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力量。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餐饮业不仅肩负着供应广大城乡居民饮食需求的使命,而且是向全国、全世界展示中国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窗口。中国餐饮业的发展带动了各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与进步,每年向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是社会再分配的重要环节,更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直接体现。
  当前,中国餐饮业的高速增长期已经调档为理性增长期,其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为奢侈型消费得到有效遏制、大众餐饮日渐成熟、社区便利餐饮遍地开花、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健康营养、食品安全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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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中国餐饮业长期以来积累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主要有:一是规划引导缺乏,法规建设滞后,尚未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强制性标准,一些个体和小型餐饮企业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问题严重损害了行业发展;二是产业化程度仍然不高。生产技术主要以师傅带徒弟的经验为主,缺乏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企业生产经营分散、封闭,难以形成产业化规模;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行业地位偏低。较低的经济收入、高负荷的劳动强度和餐饮伺候人的传统观念等因素仍然影响着人们的就业选择,导致餐饮行业难以留住高素质劳动力和高端人才;四是经营成本快速攀升,行业负担日趋严重,影响发展后劲。房租、设备、食品成本及人力费用等刚性上扬,税收偏重,存在不少歧视性收费;五是餐饮对农业产业纵向一体化的拉动作用仍然不够,产、供、销一体的产业链远未形成;六是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仍然突出。
  中国的餐饮业,如果不去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仅仅满足于当手工作坊,小打小闹,在无序的经营状态中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就永远形不成巨人企业,迟早会被如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国际餐饮大鳄所淘汰。以最近倍受追捧的庆丰包子为例,该企业早在五年前就投资建设了研发中心,在研发中心内完成对所有连锁店食材进行统一采购、加工、储存和配送,在门店只有“包”和“蒸”两道工序,这样既能保证产品口味,又能适应市场对标准化产品的需求。这样的优质企业,国家只要为其发展环境松绑,就能够极大的激活企业的主观能去性和创造力,迅速成长为大型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舞台上去搏击风浪,赢得世界的喝彩。
  为此建议如下:
  一、制定出台支持餐饮业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一论述对餐饮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家应当明确提出餐饮业在产品、服务、人才、资金、信息等方面创新升级的路径,把增强创新能力与完善现代餐饮服务业的产业体系结合起来,增强创新对产业模式、服务方式转变的支撑能力,实现餐饮产业向中高端升级、餐饮企业向大众化转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此吁请国务院制定出台《支持餐饮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支持餐饮业转型升级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商务部应尽快制定出台新一轮的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8)。
  二、大力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建设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带技术、资金和品牌下乡,从事“从田园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建设。农餐对接,可以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新农村建设,提升原材料品质,保障食品安全,还能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企业利润,实现“惠农、利民、促企”多方共赢局面。为此一是应当大力支持餐饮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建设,提高菜品的半成品化和成品化率。特别是给予中央厨房用地支持;二是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完善中餐工业化标准,建立原料配料、烹饪方式、保鲜程序等菜品生产、储藏过程标准化体系,提高中餐标准化生产程度;三是对大型餐饮企业投资农业的,在土地流转、农田水利、设备设施添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及时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是修订完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设施用地的性质权属、用途范围、指标标准、报批程序、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简化审批手续,探索设施用地的资本化。
  三、切实降低餐饮企业税费负担,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当前餐饮业税率过高、结构不合理、各种收费项目繁多,税费负担十分沉重。餐饮业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12种涉税项目。餐饮业属于服务业,同属服务业的电影院、运输业、装潢业、建筑安装业和通信服务等行业的营业税均为3%,而餐饮业的营业税高达5%。除此之外,餐饮业还要缴纳公安、消防、环保、卫生、质监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银行卡刷卡费率有所下调,但仍然与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汽车销售等同列为奢侈消费类,费率仍然过高。另外,餐饮业用水用电价格高居不下,行业反映十分强烈,却一直得不到解决。由于电网企业等垄断企业不受地方控制,如果没有中央层面的强制要求,各地是无法撼动其垄断利益的。与我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9年法国面对经济下行期,果断将餐饮业增值税由19.6%降到5.5%,成为法国促进就业和恢复经济增长的有力举措。
  四、加大对快餐、早餐企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发展快餐、早餐等大众化餐饮,可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对餐饮消费“安全放心、便利实惠、卫生营养”愿望的基本要求,是优化餐饮业结构、推广现代经营方式和提升行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要以餐饮龙头企业为依托,店铺式连锁经营为主体,做好快餐、早餐的网点规划,在用地选址、网点规划、工商登记、卫生监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收费以及便利运输等方面为快餐、早餐经营企业创造良好条件。对早餐、快餐企业符合条件的经营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实行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简化经营审批手续。对餐饮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创业,从事社区便民餐饮的,制定出台专门优惠政策。
  五、加大对餐饮企业抱团发展的支持力度
鼓励餐饮业加强纵向与横向的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团结带领餐饮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鼓励资本运作,推进餐饮业集约化生产,加快餐饮企业集团化、规模化步伐,逐步提高餐饮行业的集中度。对餐饮行业抱团兴办美食街,给予选址、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并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对美食街经营户可享受发展微型企业的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和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六、支持餐饮业开展技术创新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餐饮企业加强菜品的技术研发,不断创新烹饪技艺,在新品开发、味型变化、制作技术等方面创新,不断开发适应民众餐饮消费需求变化的新型菜品和调味品。对餐饮企业在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商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探索建立餐饮企业商号、专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尤其要完善字号立法,为老字号餐饮企业的字号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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